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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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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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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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2022-12-02 18:12:28
有些人认为经过法院的离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见,其实不然 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的离婚合意,由调解法官出具调解书,双方协议离婚。 这同样是协议离婚,虽然与民政局办理的程序不同,但这种方式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能有效的节省两人的办理时间,让双方尽快开启各自的新生活。 -
姚平
2022-09-08 14:04:10
🚩全职太太真的可以【领工资】了吗? 确实民法典中规定了:抚养子女以及照料老忍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但是,申请这种补偿又是一个过程,证据比较难搜集,必须证明自己是做家务照顾孩子老人比对方多! 个人建议,做饭、家务等,还有与孩子、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片,这些平时都可以拍照记录下来。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能有多少补偿还没有具体标准。 -
姚平
2024-05-30 15:01:12
老人去世后,其2个子女竟然把老母亲告上法庭,争夺北京房产和抚恤金等遗产!元甲律师在庭审中帮助老母亲争取最大权益,获得北京房产75%的份额,二分之一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亲情也分缘分深浅,法律才是维护权益的最佳选择。 -
姚平
2022-12-08 17:07:31
案例小分享: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又非常抗拒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可以的哦。 -
姚平
2022-12-08 17:12:31
当你看清一个人而不揭穿 你就懂得了格局的意义 当你讨厌一个人而不翻脸 你就明白了释然的重要性 人生如茶,沉时坦然,浮时淡然 做人,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
姚平
2025-02-14 15:17:50
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悲伤的结局,但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种解脱,一种重新开始的勇气🌟 好合好散,是对过去最好的尊重,也是对未来最美的期待🌻 愿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
姚平
2024-10-30 19:33:03
幸福的婚姻中,夫妻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共鸣。他们愿意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关心对方的心情和感受。这样的沟通可以让两个人更加了解对方,减少误解和猜疑,增进感情。沟通是爱的桥梁,是情感的纽带。通过坦诚的交流,夫妻们将彼此的内心沟通,倾听和理解对方,进一步拉近彼此的距离。 -
姚平
2024-09-23 18:47:20
夫妻一方对自己名下账户内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的大额资金转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账户内资金为他人所有,可以认定为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
姚平
2022-12-02 15:57:27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姚平
2025-01-19 16:37:28
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不一定就要和对方针尖对麦芒,也不是要把离婚诉讼进行到底,客户的诉求是第一,友好和平的解决双方的情感问题,让客户重归宁静生活。 -
姚平
2024-12-17 18:13:20
今天收到东城法院两份离婚证明书,只体现男女双方姓名、身份信息及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其他离婚细节包括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均不会体现,极大地保护了客户的隐私,值得推荐👍 -
姚平
2024-02-05 15:23:23
和平离婚 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如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 -
姚平
2022-11-28 17:56:14
恋爱期间生子并不尽然是婚姻,还有可能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不负责任的父亲故意隐匿财产、虚构债务以逃避承担抚养费的责任,一审二审均判决其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 -
姚平
2022-09-07 12:56:13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